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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首届“十佳好军嫂”入围公示

经各县(市)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妇女联合会和驻通部队的推荐,下列21名同志入围南通市首届“十佳好军嫂”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2年8月20日至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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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
 
发布时间:2015.05.15 新闻来源:bet365官网是什么 浏览次数:
 

(市双拥办  2011年6月3日)

 

我市1984年在全国率先成立的 “军人家庭服务中心”,在为现役军人家庭排忧解难、巩固“钢铁长城”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关经验做法被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联合行文(中办发[1985]51号)加以推广。为进一步适应新的形势任务需要,实现“军人家庭服务中心”由传统型向现代型的转变,不断拓展外延、丰富内涵、规范运行,努力在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中发挥出新的作用,现就规范“军人家庭服务中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构建组织体系

“军人家庭服务中心”是政府主导下、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拥军组织。要借助各级公共服务平台,确保“军人家庭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转,根据不同职能,发挥不同作用,努力构建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拥军服务组织体系。

(一)县(市)区设立“军人家庭服务中心”:在县(市)区公共服务中心(未建成的,在双拥办公室)增挂“军人家庭服务中心”牌子,实行一套班子、二块牌子,开设服务窗口,公共服务中心主任(双拥办副主任)兼任“军人家庭服务中心”主任,有兼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

(二)镇(街道)设立“拥军服务站”:在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增挂“拥军服务站”牌子,民政助理兼任站长,有兼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

(三)村(社区)设立“拥军服务岗”:在村(社区)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增挂“拥军服务岗”牌子,村(社区)主任兼任主任,民政协管员兼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

二、明确服务内容

(一)县(市)区“军人家庭服务中心”。完善拥军优抚安置工作法规,制定拥军优抚安置工作计划,坚持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制度,健全拥军优抚安置工作服务网络,深入开展拥军优属各项活动,推进拥军优抚安置工作落实。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建立拥军志愿者和专业人才拥军服务网络,为镇(街道)“拥军服务站”提供人才支持。

二是开展拥军优抚安置工作政策咨询服务,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三是协调解决双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四是组织协调领导走访慰问部队和优抚对象家庭。

(二)镇(街道)“拥军服务站”。完善拥军服务组织体系,制定拥军优抚安置工作计划,坚持拥军工作各项制度,开展各项拥军优属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宣传拥军优属法规政策,接待军人军属和优抚对象的来信来访。

二是定期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和现役义务兵家庭。

三是为重点优抚对象办理医保,解决其医疗“一站式”结算。

四是组织开展与重点优抚对象结对帮扶工作。

五是为现役立功人员颁发喜报和立功奖励金。

六是为优抚对象发放年画,为现役军人家庭发放“光荣之家”。

七是发放重点优抚对象待遇明白卡,协调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困难。

(三)村(社区)“拥军服务岗”。模范执行各项优抚政策规定,制定拥军优抚安置工作计划,开展各项拥军优属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及时宣传拥军优属法规,接待军人军属及优抚对象来访。

二是走访所属军人军属及优抚对象家庭,掌握军人军属及优抚对象的生产生活情况,做好基本信息登记,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明白卡。

三是帮助贫困军人家庭及优抚对象办理申请低保。

四是组织志愿者开展为军人军属及优抚对象助耕助收、结对帮扶、增产增收致富活动。

五是组织志愿者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为高龄、空巢的重点优抚对象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籍、康复护理、医疗保健、代购物品等。

六是调解军人军属及优抚对象的矛盾纠纷,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七是对临时救助、慈善救助、大病救助、房屋修缮以及慰问经费等提出建议,切实帮助解决军人军属及优抚对象的实际困难。

三、规范运行模式

(一)硬件设施到位

县(市)区“军人家庭服务中心”、镇(街道)“拥军服务站”。有服务标示牌、办公桌椅、电脑和电话、资料橱柜、服务项目公示栏、服务工作流程表、服务工作规章制度。

村(社区)“拥军服务岗”。有服务标示牌、活动室、办公桌椅、宣传栏、优抚对象花名册、结对帮扶人员帮扶表、拥军服务登记簿。

(二)工作制度清晰。有领导责任制度、工作协调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双拥考评制度,并做到职责、制度上墙,一目了然,便于监督。

(三)活动安排科学。根据本辖区优抚对象情况和需求,做到年度有目标、季度有计划、节日有安排、平时有活动,各项活动主题鲜明。

四、加强组织领导

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要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拥军服务组织体系,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工领导具体负责,相关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各项拥军活动的开展。要建立完善分析讲评制度,每年召开1-2次由重点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家属代表、相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征求意见,及时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年组织考核不少于1次,严格奖惩,并作为向市以上单位推荐表彰双拥模范单位和双拥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主题词:双拥工作  军人家庭服务中心  通知               

抄送:省双拥办。                                        

中共南通市委办公室                    2011年7月4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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